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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法规名称: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文号: 咸政办发〔2016〕83号
发布机构:  
法规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法规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0       

 

咸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和巩固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有利于适应新型城市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和市县两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登记范围

全市辖区范围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我市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市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9%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保险,依法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成果,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和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国家、省、市、县、镇(街道)及村(社区)联网和实时更新。

2、落实和完善社保衔接转续政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转移和衔接,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的社保权益。

3、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以覆盖单位为重点向覆盖全民为重点转变,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部门和行业信息数据协作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数据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适时更新和共享。

四、登记方法

全民参保登记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4号)进行,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是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基本规则和程序。

(一)整合参保数据。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重复采集信息。

(二)严格比对信息。以整合后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数据为基础,通过与公安部门户籍人口、外来常住人口信息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参保状态、涉及险种、所属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工作台帐,纳入入户调查对象范围。

(三)开展入户调查。对纳入入户调查对象范围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逐级下发至社保经办机构和镇(街道办)、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逐户逐人开展入户调查,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按规定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并将调查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基础数据库。

(四)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参保情况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登记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维护,形成实时动态管理的数据库。采取信息数据管理由县级向市级、省级集中,实现跨层级、跨地区参保信息联网共享。  

五、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于20169月全面启动实施,各县市区同步推进,20176月底基本完成,到2017年底实现登记率100%。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69月)。成立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安排部署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二)信息比对阶段(201610月至11月)。在人社、卫计部门信息数据整合的基础上,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工商、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查信息缺失、错误和应参未参的参保单位和人员,确定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三)入户调查阶段(201612月至20172月)。对纳入入户调查对象范围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工作任务,逐户逐人开展入户调查。各县市区及时下发入户调查工作任务,负责系统内参保信息基础数据入库审核,指导镇(街道办)业务开展,及时向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导入信息数据。各镇(街道办)负责对村(社区)采集补录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初审和更新,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归档管理,受理群众咨询、查询等,指导村(社区)开展工作。要充分利用春节在外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全面展开对纳入调查范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录入系统工作。组织入户调查时,需填写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做到一人一表,对居民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参保登记,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确保调查入户登记工作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

(四)数据管理阶段(20173月至20174月)。各县市区对照入户调查任务,按时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信息登记,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指导镇(街道办)、村(社区),对采集的信息及时上报、录入并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确保参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市级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过渡数据库,逐步形成个人信息唯一的社保标识和标准统一的参保信息数据库,并对参保登记信息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对纳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信息数据,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随时掌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并形成相应报表、报告。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75月至20176月)。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统一验收,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加强督查和落实。逐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1),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2)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全民参保登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财政、卫计、教育、民政、工商、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收集、比对和入库,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和动态维护。卫计部门负责提供参加新农合人员信息,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全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基本信息,配合做好信息数据共享和核查比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各自分担。教育部门协助做好在校学生信息数据的提供和比对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和比对协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各类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和比对协查。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信息和比对协查。

(三)强化基础建设。各县市区要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强培训,落实经费,大力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特别是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人社部门要抓住实施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智慧咸阳建设等有利时机,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的宣传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政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相关会议、开展现场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资料、深入基层宣讲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政策宣传,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和督查。各县区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办)的检查指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未按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1、咸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咸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咸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俊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效恩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彭增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润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严接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自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张立凯     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世忠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文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国庆    市残联副理事长

上官孝义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增刚同志兼任。

 

 

 

 

附件2

 

咸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彭增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员:屈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赵亚斌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合疗办科员

     市教育局人事科干部

张满强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科科长

任红艳   市工商局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高冬梅   市残联就业科科长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综合业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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